广交会参展商行为规则
1、参展企业自备的企业介绍、产品目录或宣传单张等,内容仅限于介绍本企业和本届参展的产品,仅限于在本企业展位内派发。参展商的一切参展行为包括展出、演示、派发礼品只能在《参展合同》约定的展位范围内进行,不得对周边参展商造成骚扰或影响广交会的参展秩序,并严格遵守《安全与防火条例》。
2、参展商应教育和约束其参展人员及雇请人员,保持良好的参展行为。
(1)不偷窃其他参展展位的展品。
(2)未经其他展位使用人许可,不偷拍或偷录其他参展展位的展品。
(3)如非经展位使用人邀请,不擅自进入其他参展展位。
(4)不在展馆内滋扰参观者(采购商)或其他参展人员。
(5)服从和配合广交会现场保卫人员的管理,不无理取闹。
(6)不损伤损坏展馆任何活动或固定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①不损伤损坏标准展位内配置的展具、展板、铝材、灯具、桌椅,请参阅本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标准展位布展服务及约定》的相关约定。
②不在展馆天花、地面、柱子或墙壁上打钉、钻孔或粘贴。
③不损伤损坏展馆天花、地沟、柱子、墙面上的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配电设施、照明设施、通讯设施等设施、卫生间设施及可移动消防设施。
(7)在展馆内拾获的任何物品应及时送交广交会保卫办公室展馆保卫科登记处理,不应据为己有或擅自处理。
注:展馆保卫科联系电话,请参阅本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展览现场服务》。
3、发现非参展人员在展馆内派发产品目录、宣传资料、宣传光盘等资料或滋扰参展商的,参展人员有义务及时报告广交会保卫办公室展馆保卫科处理。
4、广交会统一安排人员负责展厅通道及展馆其它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参展商应自行清理展位内垃圾杂物,并将垃圾集中于展位配置的垃圾篓内,由广交会安排人员统一清理,不应乱扔垃圾。
5、为确保参展商个人财物、展品及人身安全或弥补其参展人员或雇请人员疏忽给参展商带来的损失,广交会建议参展商就其租用展位购买适当及足够的保险。
已在104届办理IC智能证件的与会人员,如105届广交会需要以所持证件的身份(包括参展商或国内采购商)参会者,请务必带回已有IC智能证件至交易团查验,经查验激活后方可继续使用;若本届参展人员的身份(参展商或国内采购商)或单位与所持证件不同者,按参展商换证手续办理,均需重新办证并每证收取工本费50元,原证件退回我团。
广交会组委会